电子现货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青岛市发布第二批涉嫌违规交易企业名单 12家公司上榜

2017-9-19 11:26:05 374 0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7-9-19 11:26:05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dmin 楼主

2017-9-19 11:26:05

2017年9月15日,从青岛政务网获悉,青岛市发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的相关业务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内容指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有关企业未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交易场所有关业务。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和青岛市对各类交易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公告原文如下:

  对青岛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的相关业务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

  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现就青岛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的相关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有关企业(名单附后)未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交易场所有关业务。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和青岛市对各类交易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在我市设立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包括市外交易场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会员,均需经省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等。

  在此,郑重提醒广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附件:进行风险提示的青岛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名单

  青岛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进行风险提示的青岛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名单

  1、青岛中安融通商贸有限公司

  2、青岛世行赢创商贸有限公司

  3、青岛信东盛世商贸有限公司

  4、青岛津鲁联合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5、青岛正大信融商贸有限公司

  6、青岛银智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青岛国亨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8、青岛中翔鼎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青岛铂利仕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10、青岛长鑫投资有限公司

  11、青岛鑫盛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青岛洳湘财商贸有限公司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用户组 : 管理员
邮   箱 :848571800@qq.com
手   机 :未填写
Q   Q : 未填写
性别 : 就不告诉你
主页 :未填写
个人介绍 :未填写

主题

帖子

积分125918

 
 
网站咨询
软件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