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现货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四川:不重复批设同类别交易场所

2017-7-6 13:30:00 411 2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7-6-6 13:37:4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dmin 楼主

2017-6-6 13:37:41

6月5日讯,四川拟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批设同类别交易场所,不在县级设立交易场所,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


本办法所称的交易场所,是指省政府批准的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设立地方交易场所应报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交易场所和分支机构以及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新设的交易场所,在名称中应当使用“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字样。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省政府批准前,应取得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根据办法,新设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权益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均应于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且开业时实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应为货币出资。同时,交易场所的单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交易场所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交易场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经济、金融等领域管理经验;交易场所名称与上线品种要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变更。交易场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保持一致。

根据草案代拟稿,省内交易场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四川拟建立交易场所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交易场所准入、制度设计、内控安排等重大事项提出专家意见。交易场所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金融专家、法律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等组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2

沙发
方沁铮 发表于 2017-7-6 11:41:20

方沁铮 沙发

2017-7-6 11:41:20

serfeatwetert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方沁铮 发表于 2017-7-6 13:30:00

方沁铮 板凳

2017-7-6 13:30:00

HGDKJDHGKJDH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用户组 : 管理员
邮   箱 :848571800@qq.com
手   机 :未填写
Q   Q : 未填写
性别 : 就不告诉你
主页 :未填写
个人介绍 :未填写

主题

帖子

积分125698

 
 
网站咨询
软件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