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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龙江省启动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10-11 15:15
标题: 黑龙江省启动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黑龙江省启动了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将对黑龙江省8662户含金融等字段的企业(网站)进行逐一排查,对发布含有九大内容的金融类广告进行重点整治。消费者如发现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学术机构、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据介绍,日前黑龙江省工商局按照金融、投资、交易、理财等设定条件,对全省所有登记企业(网站)进行检索,共收集到含金融等字段的企业(网站)共计8662户,相关监管部门将对涉及本辖区的企业(网站)进行逐一排查。排查重点包括对企业是否有自己的网站或在网上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对有网站或网上经营行为的企业是否在互联网上有广告行为进行排查;对在互联网上有广告行为的,对是否是违法广告进行排查;在互联网上的广告行为即便是合法的,要对是否有金融等资质进行排查。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通过排查,对互联网上广告行为进行认定,对发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违法广告行为要根据情节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还将集中清理检查互联网金融广告是否依法合规、真实可信,对发布含有9大内容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9大内容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将被重点整治
  1.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2.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
  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4.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5.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6.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
  7.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8.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9.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文章来源:生活报 )


作者: 匆匆那年    时间: 2016-11-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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